学到了(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本周四将做客《党风政风热线》,敬请关注!!!)
《党风政风热线》本年度计划播出27期,将继续邀请儋州市各职能单位及乡镇做客演播室,通过热线电话、网络直播留言等方式,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具体上线时间表在文章最下方,欢迎点赞收藏!
直播时间:每周四 08:00
重播时间:周四 22:35 ; 周一22:35。
本周四,也就是10月27日的早上8:00,《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将邀请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连线解答大家的疑问!
早上八点,打开电视、广播即可收听收看直播。同时微信关注“儋州广播电视台”、“儋州广播1005”、“儋州广电党风政风热线”公众号,在直播通道也可以观看节目。
共有三种方式方便您参与节目:
1、拨打热线电话23883125、23883135。
2、在“儋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直播通道中留言提问。
3、添加《党风政风热线》接线员微信进行留言,二维码在文章最下方。欢迎积极参与我们的节目,留下您想说的话或者问题!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儋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于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机关单位。领导编制一正一副书记三副局长,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17个科室(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村品质量监管科、种植业科、畜牧业科、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水产养殖科、渔业捕捞科、渔政渔监科)和机关党委。局直属单位5个(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具体职责是:
(一)市委农办秘书科。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研究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实施本市乡村振兴战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三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综合性材料、文件的起草。负责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报定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督查督办、信息、保密、信访、提案议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隶、下属单位的(内外)联系与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财务报账、财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的核准、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及社会保障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报批和聘任、解聘手续。负责所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评审和专业技能的签定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牵头组织农业(含种植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农业农村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计划财务科。起草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制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新兴海洋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职责。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审核、申报、监管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拟订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建设项目。监督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落实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及日常管理;监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运营及处置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起草全市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规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组织协调本市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本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关工作。承担乡村产业监测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发展乡村旅游。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起草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维修质量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承担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工作。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负责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提出巩固完善全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建议和措施,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统计工作。
(九) 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指导全市农产品运销工作。提出重要农产品的流通及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起草全市重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议。组织农业科技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十)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开发、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农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 种植业科。起草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肥料登记等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指导我市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市“菜篮子”办协调蔬菜生产相关工作。
(十二)畜牧业科。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三) 兽医科。拟订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十四) 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本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本市耕地及永久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本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牵头建设高标准农田。
(十五) 水产养殖科。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指导水产养殖业产业发展和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内陆水城和滩涂水生经济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物的疫病防控。指导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制定水产养殖技术培训计划。指导全市水产良种场建设,负责渔业水城滩涂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水产种苗。依法监督管理渔药使用。
(十六)渔业捕捞科。指导全市捕捞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监督实施捕捞船网工具控制制度。组织资源调查和渔场预报及新渔场的开发。负责指导渔具渔法改革并组织实施先进捕捞技术与生产结合的示范点项目。指导渔船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休闲渔业产业发展工作。
(十七)渔政渔监科。负责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制定渔业船舶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指导渔船登记管理工作。监督全市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生产。组织渔业船员培训。编制渔港、避风锚地建设规划,监督指导渔港、避风锚地建设。监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禁渔期、休渔期管理。承担渔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渔业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工作。指导渔业互保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配合涉农行业“两新”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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