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农村房屋确权: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给确权登记吗?)
原标题:农村房屋确权: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给确权登记吗?
关于农村房屋确权
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房屋确权
1. 统筹城乡,以前只在城市实现房屋登记,农村却没有,这使得在农村矛盾调解和司法判定过程中缺乏产权依据。
2. 为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扫除障碍,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的前提是明确产权。
二、农村房屋确权的四大原则
1. 房屋用地的合法性:必须是在建设用地上建的房子才可以。
2. 房地一致:房屋和宅基地必须是同一个人。
3. 协调配合:农村房屋确权涉及到土地管理部门、城建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过程中各个部门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4. 公示公开原则:需要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三、农村房屋确权的三个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 房屋登记办法
四、农村房屋满足这四个条件才确权
1. 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 有合格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
3. 房屋权属来源合格。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 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五、农村房屋都确权哪些内容
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内容、房屋的客观现状及 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附房屋及土地测绘图。
六、农村房屋登记流程
1. 申请;
2. 受理、调查、勘测;
3. 审核;
4. 公告;
5. 载入登记簿;
6. 发证。
七、这六种情况农村房屋不予登记
1. 违法建筑;
2. 临时建筑;
3. 房屋权属不清楚的;
4. 国家已经征用土地或实施规划须拆除范围内的;
5.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需要农民提供这些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 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 其他必要材料。
《通知》规定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得两种情况:
1. 统一退出和新建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
2.1999年之前的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总结来说
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在北京圣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刚看来,这一规定有助于国家对宅基地确权的管理,从顶层设计上给出了方案,而小产权房,不在此列。
刘晓刚:这是重新从国家政策上进行了明确。多年来都是不允许城镇居民去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个恰恰证明了法律对于生活的指引的作用。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这就导致流通、确权在客观上存在一些不便利的地方,导致管理上有一些混乱。现在国家明确规定了从所有权上集体所有,在使用权上通过确权确证发证,有助于有序管理。
政策链接
1999年的国家规定到底是怎么说的?
《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 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一规定对农民有什么利好?
近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看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是赋予农民的权利,这个规定对农民来说是利好——通过确权登记,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能够更好的得到法律保护,是盘活宅基地的一项重要举措,让宅基地变成农民的重要财产收入之一。
李国祥:
在市场经济下,可以拿确权登记后的证去银行贷款,未来市民化的话也可以有偿退出,不是像过去那样,农民宅基地就无偿放弃了。
这一次对农民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消息,对历史遗留问题来说,还有一个政策的间性,对于不能确认的处理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则。整体来说,不管是农民还是不具有农民身份但合法性占有的宅基地,也会得到妥善的处理。这个宅基地的改革是更好的保护农民,让宅基地变成重要的财产收入之一。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预计在2017年基本上就完成了主体部分,接下来就是对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哪一部分宅基地能够确权到户、哪部分不能,农民和市民都关心。现在有关规定以1999年为界限,之前给予确认,之后不确认。这个考虑有一定道理。在自建房里面,宅基地不能确权登记,就按城市住房规定一个使用期限,获得的时候是有偿的,跟农民是完全区别的。
文章来源
中国乡村之声、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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